2021年以來,鄒城市依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規定》,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人防監理工作的通知》,以制度為保障,強化監理職能職責,長效提升人防工程建設質量。
一是精準到人,壓實監理責任。先后兩次召開全市人防監理工作會議,梳理監理職責,現場分發傳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防監理工作的通知》,核對工程監理備案信息,以項目為單位組建人防監理工作群,項目監理入群報備,并加強主管部門與監理的業務互動,要求監理及時上報現場監督的圖像資料,通過實時、透明的監督模式,讓掛靠監理、無證監理、“甩手”監理無處遁形。
二是規范流程,強化監理職能。以監理工作群為平臺,重要節點驗收前監理先初驗,驗收結果以書面監理通知單的形式上報至監理工作群,由監理監督落實問題整改,整改合格后將通知回復單發送至監理群,人防部門見到回復單后方可接收建設單位的驗收申報單,通過強化監理職能,清除監理履職障礙,從根源上消除監理不敢作為、不能作為的現象。
三是嚴查嚴辦,肅清不正之風。加大監督抽查力度,經監理初驗確認合格的項目,如果在主管部門驗收的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視為監理履職不力,主管部門將采取約談、處罰、扣除信用積分、直至更換項目總監或監理工程師等方式整頓監理隊伍。2021年度,發現兩處人防工程嚴重失職,建議建設單位更換人防總監,發現兩處人防工程監理履職不到位,對項目總監進行約談,并在監理工作群通報,加以勉勵。
通過一年來的創新管理,我市人防監理履職情況得到了明顯改善,事業心和責任心大幅提升,監理隊伍整體水平得到了質的提升。2個建設質量較差、管理混亂的項目已經逐步走向正規,3個問題較多的項目基本做到了一遍驗收通過,其中1個項目從屢驗不過提升到了標桿質量,其他在建項目建設質量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一次驗收通過率不斷提高。
文字報道:山世鵬
責任編輯: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