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對鄒城市行政服務中心新服務大廳部分房屋進行公開招租。
一、出租方及招租內容
(一)出租方:鄒城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二)招租內容:
鄒城市行政服務中心新服務大廳東面部分房屋,總建筑面積約為 380平方米。
二、對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承租方須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有一定經營能力和實力的商業銀行;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持有《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金實力雄厚,經營業績良好,抗風險能力較強;
(四)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租賃期限、起始價和競價增幅
(一)租賃期限為叁年,具體起止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二)起始價:年租金起始價為34.68萬元/年;
(三)競價增幅:按年租金報價,每次競價增幅不低于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數。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約保證金
(一)在《租賃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叁年的總租金劃入出租方指定帳戶;
(二)承租方須在《租賃合同》簽定時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3萬元。合同期滿后,若承租方無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退還(不計利息);
(三)承租期滿后,同等情況下承租方可優先續租;如承租方不再續租,應負責將出租房屋交付出租方。
五、房產租賃用途要求
出租房屋作為銀行營業網點使用,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
六、相關要求
(一)承租方不得對出租房進行擅自改造,確需進行改造的應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但不得損壞出租房的原有設施、設備,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合同期滿后,承租方投入的裝潢設施歸出租方所有,同等情況下承租方優先承租。若承租方不再承租,需將房屋及裝潢完整交付出租方。如有破壞,出租方可扣除承租方保證金。承租方配置的設備設施由承租方自行處置;
(三)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到現場實地踏勘,如有疑問須在競價前向出租方提出。凡參加競價會的承租方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承租方如因情況不清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四)經營期間一切費用承租方自理,各類法律責任自負。
七、競價保證金
(一)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小寫: 3萬元,大寫叁萬元整;意向承租方需在2013年1月11日10時前采取電匯或同行支票倒劃形式繳納競價保證金(以實際到賬為準),其他形式的競價保證金將視為無效。
(二)競價保證金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鄒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鄒城礦山支行
銀行帳號: 2052 0368 6517
(三)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競價保證金將在成交結果公示后五個工作日內以轉賬形式無息退回。
八、競價時間
2013年1月11日10 時30分整。
九、資格確認
意向承租方必須按規定繳納競價保證金,未按規定繳納競價保證金的,不能參加競價會。競價會開始前兩個小時內(即2013年1月11日8 時30分至10 時30分整),單位持《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辦理資格確認。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無法到場,須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證。
十、成交方式的確定
本次招租采用現場公開競價,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方;
本次招租競價時間定于2013年1月11日10 時30分在鄒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鄒城市太平東路2099號)二樓205室進行。
十一、聯系電話
鄒城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馮科長 電話:13964905340
鄒城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孔科長 電話:1385476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