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新濟鄒路路燈、箱式變壓器、電纜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作如下變更:
1、競爭性談判文件第20頁、第36頁:B包13米單臂燈燈具650盞,技術要求:重量不小于15.8公斤;尺寸:990*458*265;帶燈具樣品。
變更為:燈具長度在930mm至1100mm、寬度在350mm至500mm,高度在250mm至350mm,重量不小于12公斤均可,帶燈具樣品,燈具樣品與附圖樣式相近均可。
2、競爭性談判文件第5頁、第21頁:供貨期:合同簽訂之日后30個日歷日內或供應商自行提報最快供貨時間,最長不超過30個日歷日。
變更為:
A包、B包供貨期合同簽訂之日后50個日歷日內或供應商自行提報最快供貨時間,最長不超過50個日歷日。
C包、D包供貨期合同簽訂之日后30個日歷日內或供應商自行提報最快供貨時間,最長不超過30個日歷日。
3、競爭性談判文件第13頁:
A包評審辦法4、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10分
1 |
質保期 |
能夠滿足談判文件要求得2分,每延長1年加2分,最高得5分。不能滿足談判文件要求不得分。 |
5分 |
變更為:
1 |
質保期 |
能夠滿足談判文件要求得2分,燈桿質保期每延長1年加1分,光源電器質保期每延長1年加0.5分,最高得5分。不能滿足談判文件要求不得分。 |
5分 |
4、競爭性談判文件第19頁:評審辦法:
備注(2)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同一談判響應方的技術部分、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的評分結果出現差距時,如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分項評分偏差超過評標均值的±20%,該成員的評分將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差范圍的評審委員會成員的評分均值(稱為‘評分修正值’)替代;評審委員會成員的技術部分、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評分偏差均超過評分均值的±20%,則以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的評分均值作為技術部分得分。
變更為:
(2)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同一談判響應方的技術部分、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的評分結果出現差距時,如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分項評分偏差超過評標均值的±20%,該成員的評分將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差范圍的評審委員會成員的評分均值(稱為‘評分修正值’)替代;評審委員會成員的技術部分、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評分偏差均超過評分均值的±20%,則以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的評分均值作為技術部分、質保期承諾和售后服務得分。
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其他條款不變,本變更公告為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鄒城市交通運輸局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