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復雜,已進入最關鍵的爆發期。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擴散,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要求,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在我市范圍內全面落實人員管控加嚴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管控車輛和人員出入。從2月2日24時起,原則上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嚴禁鄒城市外車輛和人員進入境內。在境外的鄒城車輛和人員,入境后必須向所屬鎮(街道)、單位報告,必須居家隔離14天,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及時就近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嚴格落實通行證制度,鄒城車輛和人員原則上不得出境,確需離開鄒城的,由所在單位或鎮街審核同意后,統一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交通聯防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理通行證。轄區內工業企業、煤礦、港口、物流等生活經營性企業需進行市外物資運輸(含輸入、輸出)的,由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明確專人,統一代辦。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縣鄉村道路市域連接口,自行組織設置交通卡點,落實道路管控措施。
二、嚴格管控人員非必要外出。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務工人員不得返鄉。已返鄉的要嚴格實行居家隔離措施,嚴禁聚集聚會聚餐。特別是城區居民和城鄉村民,嚴禁聚集打牌、打麻將、飲酒等。原則上紅事推遲、白事從簡,切實減少人員聚集。所有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確需外出的,必須佩戴口罩。
三、嚴格管控超市、便利店、食品店、農貿市場等生活必需品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根據《關于大型商場暫停營業的通知》要求,我市所有大型商場(群眾生活必需品超市賣場除外),自2月2日零時起暫時停止營業,具體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關閉所有農村集市,未開市的城區農貿市場不再開市。正常營業的超市、便利店、食品店、城區農貿市場等單位,在保障正常的服務和經營、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礎上,必須加強內部防控,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體征異常者不準上班,按規定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凡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和測量體溫,否則禁止入內;禁止舉辦節慶、店慶、促銷等任何形式的公眾聚集性活動。禁止農貿市場銷售活禽及現場宰殺銷售禽肉等禽類產品。禁止野生動物及制品交易行為。
四、嚴格管控公共交通工具運行。對城區公交、城鄉公交、出租車、汽車站等實行停運。對乘火車來鄒的人員,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火車站安排專人負責登記,并第一時間通知其所屬鎮(街道)和單位落實居家隔離14天的要求。
五、嚴格管控人員密集場所。對KTV、網吧、影院、景區、公園、洗浴、泳池等休閑娛樂健身場所,賓館、餐飲、培訓、美容、理發、小商鋪、宗教場所等人員聚集場所,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實行暫時關閉。一經發現未落實的,一律頂格處罰,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六、嚴格所有工業企業復產復工報批程序。嚴格執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延遲省內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我市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復工前,必須按照要求報批。經批準復工復產的工業企業,在疫情防控響應機制解除之前,要嚴格執行“八個必須、五個到位、四個堅持”,落實嚴格的防控措施,加強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特別是對運輸經營等流動性強的企業,必須落實外出務工人員14日隔離觀察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員工與外來人員接觸。
以上要求,請各級各部門要第一時間通知到每一個單位、每一位居民。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以對黨、對人民、對社會、對家庭、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自覺履行防控責任,自覺落實防控措施,自覺減少人員流動,決不能有任何的僥幸心理,決不能有絲毫的松懈念頭,決不能有半點的厭戰情緒,嚴防死守,嚴控嚴管,嚴陣以待,以戰時狀態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本通告截止時間,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視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發布。
鄒城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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