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鄒城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晉春請求辭去鄒城市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決定
2022年01月01日
鄒城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接受張晉春請求辭去鄒城市人民法院
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決定
(2021年12月31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鄒城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會議決定:
接受張晉春辭去鄒城市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請求,并報鄒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