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優化營商環境,保障物流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交管〔2020〕383號)、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號)等法律文件規定精神,市政府確定對城區貨車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管控區域
(一)孟子大道(幸福河路至西外環)路段。
(二)邾國大道(不含)以東、仁和路(含)以西、崇義路(不含)以北、禮義路(含)以南區域。
(三)尚義路(不含)以南,邾國大道(不含)以西、以北,西外環(含)以東區域。
(四)石墻鎮宏基圓路(“X009鄒兩線與X096香石線路口”至S321棗梁線)學校區域路段。
二、禁行路段
(一)平陽東路(護駕山路至金山大道路段)
(二)護駕山路(平陽東路至崇義路路段)
(三)普陽山路(平陽東路至崇義路路段)
(四)太平東路(護駕山路至金山大道路段)
(五)崗山路(北興路至南開街路段)
(六)鐵山路(公園路至平陽西路路段)
(七)龍山路(公園路至平陽西路路段)
(八)礦建路(西外環路至貨場路路段)
(九)鳧山路(擇鄰路至建設路路段)
(十)仁和路(崇義路至禮義路路段)
(十一)禮義路(邾國大道至仁和路路段)
(十二)鄒魯大橋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皮卡車(多用途貨車)全天24小時允許駛入禁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二)輕型貨車、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新能源貨車、中型廂式及封閉式貨車(車長≤6米,總質量≤8噸)每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高峰時段禁止在禁行路段行駛,其他時段允許通行;其他類型中型貨車每日6時至23時禁止在禁行路段行駛。
(三)重型貨車、牽引車(以上車輛均不含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每日6時至23時禁止在限行管控區域內道路行駛,其它時段允許在除禁行路段以外的道路通行。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專項作業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限行管控區域。
(五)如遇重污染天氣、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禁限行管理按照相關措施執行。
四、禁止通行車輛因生產生活、市政工程建設等確需在禁限行區域及路段、時段通行或停靠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通行證(碼),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五、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禁限行規定限制。
六、本通告所指的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鄒城市城區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包括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送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貨車、掛車。
七、凡違反本通告構成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八、本通告自2023年3月29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鄒城市人民政府
2023 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