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樹牢法治觀念,培植法律意識,將普法融入執法全過程,堅持在執法中推動普法,以普法促進嚴格執法,有效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在“學以致用”中提升執法水平。持續開展法律法規專題學習,采取個人自學、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方式,先后組織全體執法人員系統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環保法律法規,定期組織執法能力測試,檢驗學習培訓成效,切實做到學有所獲。2023年,組織開展各類執法業務培訓30余次。
二是嚴格監督執法,在“動真碰硬”中保護生態環境。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2023年雙隨機檢查企業465家,檢查發現問題單位113家,行政處罰34件,處罰款102萬元。開展線上執法檢查,發現環境問題后及時分類處理,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2023年通過非現場執法檢查排污單位203家,發現自行監測超標、排放口不一致等相關問題30余個,全部進行了整改。
三是組織普法活動,在“情真意切”中助力企業發展。組建“助企環保法律服務團”,結合六五環境日、國家憲法日、全國生態日等開展“送法入企”主題活動,發放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手冊,并對企業生產過程中易發生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現場提醒,助力企業不斷提升治污能力。2023年,共幫扶企業67家,為企業提供環保法律咨詢130次,解決企業疑難問題25個。
文字報道:時陽
責任編輯:薄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