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教又稱“東方閃電”“實際神”或“女神教”,是冒用基督教名義傳播邪教教義的非法組織。為防范和打擊“全能神”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反邪教斗爭的積極性,現決定對舉報邪教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進行獎勵,特通告如下:
一、哪些行為和問題可以舉報?
1.邪教組織非法聚眾練功或秘密聚會的;
2.使用暴力、脅迫及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組織的;
3.組織、利用邪教組織,制造、散布迷信邪說,組織、策劃、煽動、脅迫、教唆、幫助其成員或者他人實施自殺、自傷的;
4.在學校拉攏學生加入邪教組織,向未成年人宣揚邪教的;
5.國家工作人員從事邪教活動的;
6.組織、利用邪教騙斂錢財的;
7.在重要公共場所、監管場所或者國家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聚集滋事,公開進行邪教活動的;
8.利用通訊及網絡宣揚邪教教義,如編發信息、撥打電話、利用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宣揚邪教內容的;
9.制作、郵寄、傳播邪教圖片、傳單、標語、報紙、書籍、期刊、錄音帶、錄像帶、光盤、橫幅、條幅、標識、標志物,旗幟、徽章、服飾、器物、紀念品等物品的;
10.在居民區、街道地面、公園、廣場、商場、車站、機場等公共場所和樹木、墻體、電桿等物體,以播放音視頻、呼喊口號、授課、演講、書寫、噴涂、張貼、懸掛橫幅、條幅、標語,或以拋灑、投擲、發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揚邪教的;
11.到正規宗教活動場所拉攏信眾信邪教的;
12.其他疑似邪教活動的。
二、獎勵對象和標準
1.獎勵對象。對在鄒城市內發生的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線索進行舉報的人員;對發現及抓獲邪教人員非法活動、預防制止邪教非法行為起到直接作用的人員。鄒城市從事反邪教工作人員人員除外。
2.獎勵標準。參照有關規定,經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后,依照市公安局《涉邪教、非法宗教等違法犯罪活動舉報獎勵辦法》,根據線索的重要程度給予舉報人500元至5000元現金獎勵;向多個部門舉報同一內容的,以第一次舉報兌現獎勵為主;對虛假舉報以及舉報線索未獲采用的,不予獎勵。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到獎勵通知指定地點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舉報方式
1.撥打110或5585131報警電話。
2.或者直接到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3.舉報信件郵寄至鄒城市公安局(普陽山路1100號)。
舉報人在舉報時應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回復反饋處理結果和通知領獎。
四、保密措施
有關機關、單位和個人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信息,對泄露舉報人身份的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中共鄒城市委政法委員會 鄒城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