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購 人:鄒城市張莊鎮黃林村民委員會 地 址:鄒城市張莊鎮黃林
聯系方式:黃主席 聯系電話:13863786568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魯州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鄒城市千泉街道義烏商貿城
聯系方式:劉潔 聯系電話:15263757755
二、采購項目名稱:鄒城市張莊鎮黃林村過渡安置房建設項目
三、項目編號:LZZX-2025-1048
四、首次發布時間:2025年04月27日
五、更正事項:
(1)第一部分競爭性磋商公告五供應商資格要求原為:
1、參照《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磋商響應方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磋商響應方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2.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2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2.3供應商須為國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建筑工程施工內容。
- 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需同時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注:上述材料、證件的復印件,須編制在響應文件中,是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內容。評標是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其相關原件僅作為對響應文件進行核實使用。若供應商未將復印件編制在響應文件中,則涉及資格等無效磋商響應文件情形的,將否決其磋商資格,且不因具有原件材料而改變。供應商在磋商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按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按評審辦法規定不予認可。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現變更為: 1、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良行為。其中,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需同時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原件或加蓋公章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原件及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評審辦法中需要提供的驗證資料。供應商在磋商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磋商小組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否決其磋商響應文件,涉及評審辦法的,將不予計分。以上證件中如果具有電子證書,均可提供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電子證書彩色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詢網址)。
4、因建設工地揚塵污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單位,不得參與本招標項目的投標;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計入濟寧市誠信黑榜,被限制濟寧市內建設工程投標資格的施工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磋商。
5、本次競爭性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2)第三部分磋商組織、步驟與評審方法三資信供應商業績原為:
供應商2022年 1月 1 日以來承擔的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每項得2分,最高得6分。①供應商業績以施工合同原件為準;②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上驗證原件的復印件須裝訂在響應文件中,否則不予認可。
現變更為:供應商2022年 1月 1 日以來承擔的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每項得2分,最高得6分。①供應商業績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標通知書原件為準;②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上驗證原件的復印件須裝訂在響應文件中,否則不予認可。
六、采購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劉潔 聯系電話:15263757755
注:1、以前發布的內容與本次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內容為準。
2、本補充說明將通過鄒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予以發布,一經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供應商(發布時間即為送達供應商的時間)。供應商應隨時關注本項目信息并及時在鄒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相關資料。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負。
發布人:鄒城市張莊鎮黃林村民委員會
山東魯州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