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各大口: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推進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根據省、濟寧市文明委有關要求,市文明委決定,對2014年度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進行復查,并申報2015年度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申報
1、申報范圍:
(1)省、濟寧市、鄒城市級文明村鎮。已獲得濟寧市級文明村鎮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村鎮創建標準的鎮街(鄉)和行政村、農村社區,可申報省級文明村鎮;已獲得鄒城市級文明村鎮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的建制鎮街和行政村,可申報濟寧市級文明村鎮;符合《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的鎮街和行政村,可申報鄒城市級文明村鎮。
(2)省、濟寧市、鄒城市級文明單位。已獲得濟寧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單位創建標準,實行獨立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責任能力的黨政群團和各民主黨派機關及其基層單位、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事業單位及民間組織、機構(含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可申報省級文明單位;已獲得鄒城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的黨政群團和各民主黨派機關及其基層單位、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事業單位及民間組織、機構(含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可申報濟寧市級文明單位;符合《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機構(含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可申報鄒城市級文明單位。
(3)省、濟寧市、鄒城市級文明社區。已獲得濟寧市級文明社區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社區創建標準,在文明社區創建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社區居民認可,能夠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社區,可申報省級文明社區;已獲得鄒城市級文明社區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的社區和城市居民委員會轄區,可申報濟寧市級文明社區;符合《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的社區,可申報鄒城市級文明社區,上報社區應是民政部門備案確認的社區。
2、申報辦法:
各申報單位要對照《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試行)》、《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對本單位的創建工作認真組織自查,填寫申報表,自愿向所屬鎮街、系統提出申請,填寫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申報表,(一律使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單位名稱必須使用全稱并與公章相符。各鎮街、各系統組織初查,填寫申報表,按規定程序向當地文明委提出申請。各鎮街、大口要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對申報單位進行考核。
二、2014年度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復查
1、復查范圍:2014年度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文明社區。
2、復查辦法:所有省、濟寧市、鄒城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試行)》、《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等規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自查,并填寫復查表,報文明委審查。各鎮街、大口要對照以上標準條件,對所屬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認真考核,并以文件形式向市文明委提出保留、撤銷、注銷等意見。市文明委經過審查后,對能夠保持標準,并不斷提升創建工作水平的,確認其榮譽稱號;對工作明顯滑坡或發生重大問題,經調查屬實的,撤銷其榮譽稱號;對因重劃、重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變名稱及結構的,注銷其榮譽稱號。
三、工作要求
1、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推薦和復查要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確保評選質量。各鎮街、大口對于擬申報推薦、參與復查的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在上報前必須廣泛征求紀檢、組織、綜治、檢察院、環保、衛計、安監等單位的意見,并進行公示,接受群眾評議和社會監督。公示無疑議后,方可向市文明委推薦報送。市文明委將抽調人員,于11月上旬對2014年度的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抽查,對新申報的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全面考核。省、濟寧市文明辦將適時對各地各單位申報的村鎮、單位和社區進行抽查。
2、在復查過程中,對于發生合并情況的村鎮、單位或社區,如合并前均已獲得省、市級文明稱號,可將合并后的村鎮、單位和社區直接列入相應的復查范圍,并按差額進行補報。對于其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撤銷等變更情況的省、市級文明村鎮、單位或社區,應注銷其稱號。
3、各鎮街、大口應就所屬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推薦和復查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以文件形式報市文明辦。(格式建議:一、省級文明單位:建議保留榮譽稱號的……;建議撤銷榮譽稱號的……原因……;建議推薦申報的單位……;二、省級文明村鎮:……三、)
4、申報和復查各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單位要認真填寫申報表和復查表,所填單位名稱必須使用規范全稱,與所蓋公章一致。
5、推薦復查情況報告(由鎮街、大口出具)、申報表或復查表(參加復查、申報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在填寫省級復查表或申報表的同時,還須填寫濟寧市級復查表;參加復查、申報濟寧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在填寫濟寧市級復查表或申報表的同時,還須填寫鄒城市級復查表)一式兩份,用A4紙雙面打印。省、濟寧市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復查、申報材料及電子版,于2015年10月22日前報市文明辦;鄒城市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復查、申報材料及電子版于2015年10月30日前報市文明辦(地址:市委1號樓280,電話:5213553,郵箱:zcswmb @126.com)。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6、相關表格等材料可在鄒城外宣網公告欄下載。對于使用考核標準進行考核時遇到的問題,由市文明辦負責解釋。
附件:
1、2014年度省、濟寧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名單
2、鄒城市級申報、復查表
3、濟寧市級申報、復查表
4、省級申報、復查表
5、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評選及管理辦法
6、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
7、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
8、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
9、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
10、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細則
11、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細則
12、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
13、2014年度鄒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名單
14、2015年度鄒城市級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社區)分配名額表
附件下載:
鄒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