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各大口:
根據省、濟寧市文明委要求,對2013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復查,同時申報推薦評選2014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文明社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推薦
1、推薦范圍:
(1)省、市級文明村鎮。已獲得市級文明村鎮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村鎮創建標準的鎮街(鄉)和行政村、農村社區,可申報省級文明村鎮;符合《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的建制鎮街、建制鄉和行政村,可申報市級文明村鎮。
(2)省、市級文明單位。已獲得市級文明單位(或相當于市級文明單位的行業系統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單位創建標準,實行獨立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黨政群團機關及其基層單位、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事業單位及民間組織、機構,可申報省級文明單位;符合《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的黨政群團和各民主黨派機關及其基層單位、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事業單位及民間組織、機構,可申報市級文明單位。
(3)省、市級文明社區。已獲得市級文明社區榮譽稱號兩年以上,符合省級文明社區創建標準,在文明社區創建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社區居民認可,能夠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社區,可申報省級文明社區;符合《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的社區和城市居民委員會轄區,可申報市級文明社區。上報社區應是當地民政部門備案確認的社區。
2、推薦辦法:
各申報單位要對照《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試行)》和《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對本單位的創建工作認真組織自查,填寫申報表,按規定程序向所屬鎮街或大口提出申請。
各鎮街、大口對于擬推薦的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要廣泛征求計生、司法、環保、民政等部門和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并進行公示,接受群眾評議和社會監督。公示無疑議后,方可向市文明委推薦。
二、2014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復查
1、復查范圍:
2013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文明社區。(名單附后)
2、復查辦法:
所有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標準(試行)》、《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試行)》和《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濟寧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等規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自查,并填寫復查表,報當地文明委審查。各鎮街、大口要對所屬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認真考核,并向市文明委提出保留、撤銷、注銷等意見。市文明委經過審查后,對能夠保持標準,并不斷提升創建工作水平的,確認其榮譽稱號;對工作明顯滑坡或發生重大問題,經調查屬實的,撤銷其榮譽稱號;對因重劃、重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變名稱及結構的,注銷其榮譽稱號。
三、做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結
根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實地考察操作手冊》要求,2013年度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須寫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開展情況專題報告,認真總結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擔的工作任務進展情況以及配合開展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情況。與復查或申報材料一并上報。對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中因工作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市文明辦將建議撤銷其榮譽稱號。
四、工作要求
1、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推薦和復查要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確保評選質量。濟寧市文明辦將抽調人員,于11月下旬對2013年度的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抽查,對新申報的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進行全面考核。省文明辦將適時對各地各單位申報的村鎮、單位和社區進行抽查。
2、在復查過程中,對于發生合并情況的村鎮、單位或社區,如合并前均已獲得省、市級文明稱號,可將合并后的村鎮、單位和社區直接列入相應的復查范圍,并按差額進行補報。對于其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撤銷等變更情況的省、市級文明村鎮、單位或社區,應注銷其稱號。
3、申報和復查省市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單位要認真填寫申報表和復查表,所填單位名稱必須使用規范全稱,與所蓋公章一致。
4、推薦和復查報告(一式3份)、省市級申報表或復查表(A4紙雙面打印,各一式2份;參加復查、申報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的在填寫省級復查表或申報表的同時,還須填寫市級復查表;相關表格和有關標準可登陸濟寧文明網下載)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開展情況專題報告(一式1份),請按照附件1的排序,將序號用鉛筆寫在材料右上角。于2014年11月20日前報市文明辦(地址:市委綜合樓280,電話:5213553,郵箱:zcswmb@126.com。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1:2013年度省、濟寧市文明單位村居、單位名單
附件2:省級文明村鎮、單位、社區申報、復查表
附件3:濟寧市級文明村鎮、單位、社區申報、復查表
附件4:濟寧市文明村鎮建設管理辦法
附近5:濟寧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細則
附件6:濟寧市文明社區創建管理辦法
附件7:山東省文明村鎮考核標準
附件8:山東省文明單位考核標準
附件9:山東省文明社區考核標準
附件10: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實地考察操作手冊
附件11:2013年度鄒城市級文明單位、村居、社區名單
附件下載:
鄒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