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父母吃飽穿暖應該肯定是孝,但僅僅管吃管穿還不夠,孟子稱這叫“養口體”,就是只養嘴養身,還不能稱真孝。孟子相對于“養口體”提出“養志”,也是敬的意思。
“大孝終身慕父母”,一輩子從內心里尊敬、敬重父母的人才是大孝、真孝、純孝。很多人是小時侯依戀、尊敬父母,到了一定年齡就愛少女了,娶了媳婦就把媳婦捧在手里當寶貝了。做了官,走上仕途后,就把不停地升遷當作了最大的事,不把官當到皇帝身邊不算完。說起來這也是人之常情,但這樣的人當不起一個孝,因為他心里沒有父母。盡管他可能供養著父母的吃穿花用。孟子這批判聽起來很現代,為防有人懷疑作者假冒古人而自撰,茲引原文如下:“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于君則熱中”。《萬章·上》
孟子以曾子養父作為典型向人們介紹了何謂養志。曾子讓父親曾晳吃小灶,一年到頭想法讓他不斷酒肉。每次父親吃完飯,曾子都親自去收拾。每次收拾時曾子都先問父親一聲:這剩下的酒肉給誰吃呀?父親就問:家里還有酒肉嗎?曾子就說:有的是,你老人家放心吧。于是父親就放心地支配這剩下的酒肉了。到了曾子的兒子曾元供養曾子的時侯,雖然也有酒肉,也是兒子收拾,但曾元從不問父親剩下的酒肉怎么處理,只是收了就走。有時曾子忍不住問一句:家里還有酒肉嗎?不管有沒有,曾元都是回答:沒了!
孟子認為曾子的做法就謂之敬,曾元的做法就謂之不敬,一個是“養口體”,一個是“養志”。難怪孔子在學生子夏問孝時說:“色難”。永遠給父母一張笑臉是很難做到的,更難的是這笑容永遠發自內心。(聞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