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新能源汽車還是普通機動車都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這不,在鄒城市一名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因為未按規定懸掛號牌,被正在執法直播的民警逮了個正著。
4月5日上午8點30分左右,鄒城市交警大隊在金山大道與平陽路交匯處執勤開展執法大直播,一輛藍色新能源汽車向民警駛來,民警注意到該車前方原本應該懸掛車輛號牌的凹槽被車輛品牌標志取代,于是立即示意該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在核實駕駛人身份的過程中,該車駕駛人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對于為什么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這件事,這位駕駛人辯稱:“這是一輛新能源汽車,我還沒拿到號牌。”可民警隨后的一個發現推翻了這位駕駛人的言論,民警在該車的后備箱內發現了一副號牌,經查詢這副號牌就是該車所登記的號牌,瞬間,這位駕駛人啞口無言。原來,這位駕駛人早就拿到了車輛號牌,只是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新能源號牌目前還未普及,不懸掛號牌也不會被處罰,而且,不懸掛號牌就不會被電子監控抓拍到,這樣就不用面臨記分罰款了。不料,她這次被交警帶了個正著,成為鄒城市新能源汽車處罰史上的第一例。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的規定,對這位駕駛人作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未攜帶駕駛證記1分、罰款50元的處罰。
鄒城交警提醒:新能源汽車應當到車管所登記注冊,按照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方可上路行駛。
攝影報道:孫志剛 宋榮杰
責任編輯:楊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