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根據市人民法院院長孟祥玉的提請,于2019年10月30日表決通過,任命:
丁淑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于新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萬新敏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馬海霞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之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天翔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長青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計亮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允慶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 帥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 亞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慶虎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洪科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洪洋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王鐵生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牛海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牛德元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孔祥穎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孔 鑫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史明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付國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馮 啟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馮芝營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馮貴雨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朱長青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朱東升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喬辛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仲維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呈禮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莊建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先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先同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先強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華清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 青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 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圓圓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 翔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 瑜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德防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德林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德嬌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齊 軍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許 巖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孫中平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孫圣智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孫 燦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孫治會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孫憲敏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長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東升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會榮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利昌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 秀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秀磊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奎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振水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 超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楊豐慧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楊 瑩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步長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肖 明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肖 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吳開來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吳本防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吳 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吳蓉玲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閔凡旺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宋廣通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夫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世銘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立民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記堃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興波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 兵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懷文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春彥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張憲珍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陳慶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苗 青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范光磊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周 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周 霞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鄭士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鄭昭軍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孟秀梅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趙 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趙長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趙偉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趙 周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趙 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胡亞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姜慶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駱 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秦洪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聶井香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聶井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夏學亮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徐永娟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徐 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徐相燕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高文波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高發全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高 揚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高 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郭玥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郭海玲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姬中成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黃文強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常 珊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彭 飛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葛清勇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董延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韓來昌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韓殿偉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程廣波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詹 東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顏 成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潘 青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潘 峰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魏建華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特此公告。
鄒城市人大常委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