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文明委〔2012〕2號
“鄉村文明行動”2012年工作計劃
(2012年4月28日)
根據全省、濟寧市2012年“鄉村文明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濟寧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農村實施“鄉村文明行動”的實施意見》(濟辦發〔2011〕16號)要求,2012年全市 “鄉村文明行動”工作要突出提高農民素質、倡樹文明風尚、改善村容環境、加強文化服務等重點任務,達到縣級文明村數量50%以上、文明示范戶數量達到40%以上的工作目標,“鄉村文明行動”工作機制更加完善、農村環境面貌更加整潔有序、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農村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
一、建立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1、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市文明委和農村六大重點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鄉村文明行動” 的統一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具體指導。把實施“鄉村文明行動”與開展“大規模駐村入戶、面對面談心交流”、“三個全覆蓋”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在各鎮街成立“鄉村文明行動”工作站,“第一書記”兼任“鄉村文明行動”指導員。駐村“第一書記”要切實抓好“鄉村文明行動”的指導服務、督導落實工作。
2、堅持政府主導,進一步加大涉農項目、政策、資金的調度和整合力度,設立“鄉村文明行動”專項經費,為“鄉村文明行動”扎實有效推進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3、各鎮街、有關單位要結合本年度重點工作,圍繞服務農村、服務農民的總基調,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本鎮街、本單位2012年“鄉村文明行動”的重點工作,細化責任分工,全面推動工作。
4、把“鄉村文明行動”開展情況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評體系,作為創建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權重,活動開展不力、沒有具體成效的,不能進入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行列。
二、探索創新活動載體
5、根據上級統一安排,以農村婦女為重點,組織實施“新農村新生活”培訓計劃,通過組織宣講團、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農村婦女成為推動鄉村文明行動、建設新農村新生活的骨干力量。
6、圍繞全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任務,突出“文明鄉風”內涵,扎實開展農村文明社區創建活動,年內都要建成一批示范點。開展“文明市民”評選活動,以推薦評選“文明市民”為抓手,推動文明禮儀進鄉村、進農戶,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在社會講公德守秩序、在家庭重孝德促和諧、做人講奉獻肯擔當。
7、充分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廣泛開展“講文明、講科學、講法制、改陋習”活動,引導農民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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